近日,貴州遵義市習水縣一餐館老板因在羊肉湯中添加罌粟殼守法,被法院判處6個月刑期,法院同時對其處以懲罰性補償金7.4萬元,并制止終身從事餐飲業!
2019年11月14日上午,曾有吸毒史的男子王某,前往習水縣公安機關停止慣例尿檢發現,監測后果為陽性。王某堅稱,本人近期無吸毒行為。
為何后果呈陽性?王某想了半天忽然回想起,本人從外地趕回習水新車站下車后,特地到某餐館吃了一碗羊肉粉,會不會是這碗羊肉粉的成績?
警方經調查,王某吃粉的餐館系原告人程某與其妻子胡某在習水縣新車站旁開設,次要運營羊肉粉、包子、炒飯等,但店內生意不好。
2019年8月至9月時期,程某聽人說,在羊肉粉內投放罌粟殼可以添加香味,讓餐館生意紅火起來。程某有些心動,經與妻子商議后,他于2019年9月、10月兩次在外地一家店內購置罌粟殼,將其摻進羊肉湯中,制成含有罌粟殼的羊肉粉停止售賣。
經遵義市產質量量檢驗檢測院檢驗,送檢的程某家湯鍋底料中含有罌粟堿192ug/kg,不契合平安食用要求(罌粟堿屬于制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質),而王某正是由于吃了含有罌粟堿的羊肉粉,才招致尿檢陽性。
隨后,因涉嫌構成銷售消費、有毒、無害食品罪,程某被提起公訴。
6月30日,習水縣法院地下審理了此案。庭審中,程某對指控的現實罪名不持異議,并當庭認罪認罰。
7月16日,習水縣法院經審理后,判處原告人程某有期徒刑6個月,并處分金2000元,判處原告人交納懲罰性補償金72000元。
法院還判決,制止程某終身從事食品消費運營辦理任務,和擔任食品消費運營企業食品平安辦理人員,并在媒體地下致歉。
終身制止做餐飲,這在以往此類案件的判決中,歷來沒有呈現過。
而此事,也為我們的一些餐飲老板、廚師老板敲響了警鐘,隨著國際食品平安越來越被注重,置信政府的打擊手腕只會越來越嚴。因而,切莫在食品平安這一點上入手腳,不然很容易自食其果。